一、台灣境內交易
(一) 創作品:創作者於 MyArt 網站刊登之創作物品之銷售或展示訊息,此為民事法律上之要約誘引行為,MyArt 網站之會員對有意購買創作者之作品,應透過MyArt網站再與創作者確認其作品之內容,包括作品規格等內容,經會員與創作者確認其作品之各項內容後,再由會員向創作者要約購買,若創作者同意出售,除非物品有民法規定之物瑕瑕或者權利之瑕疵,否則創作品出售後概不接受退貨。
- (二)一般商品:台灣境內交易,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創作者承擔。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創作者確認無誤後,即可申請退款。
- (三)客製化商品:個人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 創作者有權不接受退換貨。
- (四)創作者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, 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。 創作者應於設計館頁公告或於商品敘述中,充分揭示是否負擔物之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之責任及費用負擔之事項。
二、台灣以外地區或跨境交易:
(一)運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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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 除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、個人衛生用品已拆封者等,依前述規定,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- 2. 當商品有以下情況時,商品退回運費由創作者負擔:
- 1)與訂單不符的商品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規格、樣式、數量等不符
- 2)商品有缺陷瑕疵 (包含但不限於品質瑕疵、運送過程毀損等)
- 3)商品與商品頁說明不符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用途、商品功能等)
- 4)其他非上述所列情況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(二)消費者權益保障:如創作者所屬國家對於消費者權益保障高於本 MyArt 退款政策之規定者,當創作者與消費者所屬國家相同,創作者應就其所屬國家消費者,提供該較高之消費者權益保障。
(三)關稅:跨境交易商品通關時,如遇收件地區海關收取稅金,相關稅金與費用應由收件方負擔。
修訂日期:2022/09/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