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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品販售政策

最後更新 2022/10/03

MyArt 提供網路服務(包含但不限於網站及手機版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等)之目的,在於鼓勵優質創作者將具有原創性之商品或設計品展示於 MyArt,消費者再透本網站選購自己喜歡的商品。

可上架商品範圍

1. 原創商品:由創作者本人(或其團隊)親自發想、設計之具有原創性,且符合 MyArt 商品販售政策之商品。

2. 授權販售:得到原廠品牌或商品原創者書面授權或擁有其他合法權源,得由創作者代理或經銷之商品。

5. 數位創作:具有原創性,且符合 MyArt 商品販售政策之圖像、影音、圖文檔案等形式的數位創作。

禁止上架商品範圍

不符合「可上架商品範圍」定義之商品。

仿冒品、盜版品、可能涉及侵害他人擁有之專利、著作、商標等權利之商品。

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及未經肖像所有權人同意使用之創作

使用一般市售素材(包含但不限於羊毛氈、黏土、毛線、橡皮筋等材料),並依照網路範例、市售教學書之程序重現(製)不具有原創性之商品。

不開放消費者購買之展示品。

租借性質之商品。

廣告性質之商品。

菸酒管理法所定義之菸類及酒精類及其製成物。

依法令規定之違禁品。

貨幣/有價證券(如:股票股條,認股權證,債券,不動產投資證券)。

含有或暗示色情或猥褻意涵之商品。

含有或暗示暴力意涵之商品。

針對特定人物人身攻擊或含有歧視意涵之商品。

帶有攻擊或有歧視種族、宗教、性別認同、殘疾意涵或鼓吹犯罪之商品。

其他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止販售、廣告之商品。

其他經 MyArt 判斷認為不符 MyArt 商品販售政策之商品。